項目 | 時間 | 地點 | 參賽學生 | 方式及內容 | 評分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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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字比賽 | 第十四週 111.11.30(三) 8:00~8:50 |
書藝教室 | 劭澐 楓棠 |
1.各組書寫內容均當場公布,用紙(有格宣紙)當場發給,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(不得使用其他如自來水筆等,以及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準),字之大小為七公分見方。 2.限50分鐘。 |
1.筆勢與功力:60% 2.整潔與美觀:40% 3.正確與迅速:錯別字或漏字每次扣3分,未及寫完著,每少寫1字扣2分。 |
作文 | 第十五週 111.12.07(三) 7:55~8:15 |
高社教室 | 友鶴 亨一 |
1.題目當場公布,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,文言、語體不加限制,並詳加標點符號,工具以藍、黑色鋼筆、原子筆為主,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。 2.限90分鐘。 |
1.內容與結構:50% 2.邏輯與修辭:40% 3.書法與標點:10% |
字音字形 | 第十七週 111.12.21(三) 7:55~8:15 |
高社教室 | 恩哲 柏瑜(06) |
1.字音字形共計200字(字音100字、字形100字),一律使用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,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,塗改不計分。如為破音字,直接加注破音,不寫本音。 2.限10分鐘。 |
一律使用標準字體,每字0.5分,塗改一律不計分。 |
朗讀 | 第十八週 111.12.28(三) 7:50~8:40 |
活動中心 | 沛云 |
1.以課外語體文為題材,現場抽題。 2.競賽員上臺前6分鐘,抽題並準備。 3.朗讀以3分鐘為限。 |
1.語音(發音及聲調)50%(以「一字多音審訂表」為主。 2.聲情(句讀、語調、文氣)40%。 3.台風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10%。 |
演說 | 第十八週 111.12.28(三) 7:50~8:40 |
活動中心 | 囿妘 |
※競賽員於上臺前6分鐘抽題並準備(三題抽一) ※演說時間三分鐘(2:30~3:30秒內不扣分,時間不足或逾時者扣分。) ※題目:1.先有耕耘,才有收穫 2.如何有效率的利用時間 3.國小生活最美的回憶 |
1.語音(發音及聲調)45%。 2.聲情(句讀、語調、文氣)45%。 3.台風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10%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