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目 | 時間 | 參賽學生 | 評分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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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音字形 | 第十四週 | 恩哲 楓棠 |
※字音字形共計100字(字音50字、字形50字),一律使用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,不得使用
鉛筆或紅筆書寫,塗改不計分。 ※如為破音字,直接加注破音,不寫本音。 ※限10分鐘。 |
作文 | 第十五週 | 友鶴 亨一 |
題目當場公布,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,文言、語體不加限制,並詳加標點符號,工具以藍、黑色鋼筆、原子筆為主,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。限90分鐘。 |
朗讀 | 第十六週 | 沛云 |
※以課外語體文為題材,現場抽題。 ※競賽員上臺前6分鐘,抽題並準備,朗讀以3分鐘為限。 |
演說 | 第十六週 | 囿妘 |
※競賽員於上臺前6分鐘抽題並準備(三題抽一) ※演說時間三分鐘(2:30~3:30秒內不扣分,時間不足或逾時者扣分。) ※題目:1.我心目中的英雄 2.夢想中的校園 3.如何利用網路幫助學習 |